关于做好2019年度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兴农办〔2020〕74号
各乡镇(街道)经管站、各经办金融机构:
为继续推进我市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解决广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难、贷款贵的问题,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兴化市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贴息管理办法的通知》(兴财农﹝2017﹞71号)要求,现就2019年度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贴息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申报范围
2019年度全市范围内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和种养殖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承包土地经营权为抵押申请银行贷款,发生的贷款利息可申请贴息。
二、申报材料
1. 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投放清单。各经办金融机构将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投放清单(附件1)按纯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附加其他方式担保分类填报,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报至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2. 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贴息汇总表。借款人持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贴息申报单(附件2)和银行出具的利息单据到乡镇经管站登记,乡镇经管站审核无误进行汇总,并将汇总表及利息单据复印件上报至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一式三份。
三、申报时间
2020年6月10日前完成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贴息申报工作。
请各有关单位接通知后,抓紧时间申报,不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的,一律不予补助,市相关部门将对申报情况进行验收并公示。
附件:1.兴化市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投放清单
2.兴化市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贴息申报汇总表
兴化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5月11日
兴化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0年5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