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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农村产权交易须知
发布时间:2015-10-23     浏览次数:     来源:

 

兴化市农村产权交易须知

受让方

一、在农村产权交易机构领取《农村产权受让申请书》,按规定填写相关内容。

二、意向受让方的声明与保证。

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1、如是个人,请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如是集体(村委会),请提供机构合法证明、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3、如是公司,请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司章程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四、符合受让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1、如是个人,请提供个人自愿受让的书面申请;2、如是集体(村委会),请应按规定形成同意受让决议;3、如是公司,请按章程规定的议事规则,提供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4、如需上级部门批准,还应请提供相应同意受让批复。5、按项目提供财务状况证明、支付能力证明、信用状况证明、农业经营能力证明等相关资料。

五、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六、联合受让的,需提交联合受让协议书、代表推举书。

七、其他应提交的材料。

八、上述资料如为复印件的,则需加盖资料提供方印鉴。

 

转让方

一、在农村产权交易机构领取《农村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按规定填写相关内容。

二、转让方的声明与保证。

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1、如是个人,请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如是集体(村委会),请提供机构合法证明、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3、如是公司,请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司章程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四、产权权属的证明材料。按所转让产权的类别分别提供其中之一或若干权属证明文件(所有权证、使用权证、承包经营权证、初次承包经营合同、农业类知识产权权利证书、持股证明文件等复印件)。

五、相关决议、批准文件。1、内部决策文件:如是个人,请提供个人自愿转让的书面申请;如是集体(村委会),请按规定形成同意转让决议;如是公司,请按章程规定的议事规则,提供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2、同意转让的相关文件。(1)涉及产权权属变更的,还需提交以下资料:发包方同意转让的书面材料;原承包方具有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收入来源的书面证明材料。(2)涉及再次流转的,还需提交以下资料:原承包经营权合同;原承包方同意再次流转的书面同意材料。3、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否放弃优先权的书面证明。

六、转让标的基本情况的材料。如标的基本情况介绍、资产清单、有无产权质押抵押担保和有无产权涉及经济纠纷、法律诉讼等情况的说明。

七、委托办理交易手续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方主体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

八、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九、上述资料如为复印件的,则需加盖资料提供方印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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