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
兴化市农村集体财产智慧监管平台
全文检索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
发布时间:2015-12-15     浏览次数:     来源:

 

发电单位

中共兴化市委办公室

兴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陆章华万世华

 

 

      

兴政传发〔2015223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

建设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10月底市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正式开通,至1111全市共有26个乡镇启动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荻垛、陈堡、城东、周庄、安丰等乡镇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已建成正常运行。为进一步加快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运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制度。各乡镇要加强调查研究,掌握中央和省市有关农村产权交易政策要求,依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兴发〔201536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兴化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兴政传〔201514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意见。同时,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农村土地流转管理等农村产权流转管理的相关政策意见,调整完善农村产权交易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示范文本,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咨询和监督。市委农工办、市农业局、林牧业局、水产局等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调研,适时出台农村产权交易新的政策意见,从而满足农村产权改革的需求,不断为农村产权交易提供科学合理的工作依据。

二、进一步强化农村产权交易力量。各乡镇要及时成立乡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明确管理机构,落实政府主导责任,吸纳涉农部门参与产权交易管理,体现产权交易的公开透明。要配齐配好乡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工作人员,落实好村级农村产权交易信息员,并加强基层干部和交易服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农村产权交易操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进一步配齐农村产权交易设施。要进一步加快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场所建设,市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要继续完善设施,提升服务能力,乡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要依托农经服务大厅或乡镇公共服务大厅,设立农村产权交易专门的服务窗口,按照省主管部门统一的设计规定、装修风格、标准标识等要求,建设好交易服务场所。充分利用现有交易设施或增加财政投入的方式采购补充电子显示屏、电脑等交易设施,满足交易功能需要,确保农村产权交易挂牌运行、服务社会。

四、进一步规范农村产权交易程序。严格实行农村产权交易市乡统一交易品种、分级管理交易行为、建立联合管理模式的制度。凡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等交易品种单宗标的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土地流转面积达300亩以上的要进入市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交易;标的额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土地流转100—300亩之间的,由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派员赴所属乡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鉴证交易;标的额20万元以下、土地流转100亩以下的由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授权乡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代理交易。同时,要按照提出交易申请、进行前置审核、发布流转信息、审查受让方资料、组织产权交易、签订交易合同、出具交易鉴证等七个程序规范操作。

五、进一步明确农村产权交易纪律。各乡镇要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列入月度农业农村重点工作,强化工作督查和考核,各乡镇农村产权交易一律于11月底与市平台联网交易,确保农村产权交易进入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服务平台运行,交易入场率达100%,严禁不通过省平台交易行为的发生。乡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启动后,原乡镇村级集体资源管理服务中心、乡镇农村土地流转交易服务中心一律停止运行,并按相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原村级集体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农村土地流转交易服务中心两个中心鉴证的农村产权交易合同继续生效。对违反交易行为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予以查处,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人责任;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部门查处。

 

 

中共兴化市委办公室

兴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