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日报财经讯 “想不到,真的是想不到……”日前,兴化市中堡镇长安庄村农民朱连忠收到了兴化农商行发放的30万元“农业设施”抵押贴息贷款。收到到账信息的他,连声称赞它是“特别贷款”。
朱连忠是种粮大户,常年种植粮食483亩。其中,属于农业设施的库房面积1.5亩,经确权登记取得了《农业设施所有权证》。兴化农商行对其产权价值评估为60万元,并为其发放农业设施抵押贷款30万元。“这30万元,足够生产的流动资金了。”朱连忠说。
“这是我市发放的以农业设施所有权抵押的第一笔贷款。”兴化市农业农村局局长邵国昱介绍,为什么是“特别贷款”?一是不用第三方担保,只凭在田的农业设施所有权进行抵押;二是利率低、周期长。由当地财政贴息,年利率仅有3.12%,周期长至24个月。这是对小型农业设施所有权抵押贷款的创新探索,标志着农业设施所有权抵押贷款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落地。
兴化是全国著名的农业大市,境内河湖纵横、土地肥沃,全市规模经营户超6000户,设施农(渔)业面积逾10万亩,包括粮食种植的库房、果蔬作物设施以及水产养殖设施。2022年被列为我省农业设施所有权抵押贷款改革试点市。
据了解,为推动改革工作,该市在中堡镇、林湖乡、安丰镇、沙沟镇、戴南镇进行试点。按照《兴化市农业设施所有权抵押贷款改革试点工作方案》,逐个对种植户(农场)的现代农业设施进行确权、登记,颁发《农业设施所有权证》。目前,试点的5个乡镇已发放《农业设施所有权证》105份。
“改革试点的任务就是通过农业设施所有权的登记和抵押,推动农村资产“确权赋能”,逐步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的现代农业设施产权制度,加快激活农村生产要素金融功能,丰富“三农”贷款抵押、增信手段,缓解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难、抵押难等难题,让农业设施所有权证像不动产权证一样抵押贷款,满足我市乡村振兴多样化金融需求。”兴化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吴领高说。
据介绍,承担该项工作的银行是重中之重。在试点工作中,该市选择兴化农商行作为农业设施所有权抵押贷款业务办理银行,并由该市财政按基准利率50%予以贴息,最终贷款年利率为3.12%。同时,针对葡萄等设施作物生长周期较长,将贷款周期从12个月延长至24个月。“下一步,将加快此项工作全市面上推开,农户只要凭农业设施所有权证,即可向农商行直接贷款。”吴领高说。
新华日报·财经记者 李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