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村局(经管)、各经办金融机构:
为充分发挥财政支农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根据市政府办《2020年度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奖励办法》(兴政办发〔2020〕115号)和《关于印发兴化市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贴息管理办法的通知》(兴财农﹝2017﹞7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申报范围
2020年度全市范围内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和种养殖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承包土地经营权为抵押申请银行贷款,发生的贷款利息可申请贴息。
二、申报材料
1.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投放清单。各经办金融机构将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投放清单(附件1)按纯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附加其他方式担保分类填报,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报至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2. 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贴息汇总表。借款人持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贴息申报单(附件2)和银行出具的利息单据到乡镇经管站登记,乡镇经管站审核无误进行汇总,并将汇总表及利息单据复印件上报至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一式三份。
三、申报时间
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贴息申报工作。
请各有关单位接通知后,抓紧时间申报,不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的,一律不予补助,市相关部门将对申报情况进行验收并公示。
附件:1.兴化市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投放清单
2.兴化市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贴息申报汇总表
兴化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7日
兴化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1年4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