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委农〔2018〕77号
关于做好2017年度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经管站、各经办金融机构:
为继续推进我市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兴化市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贴息管理办法的通知》(兴财农﹝2017﹞71号)要求,现就2017年度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贴息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拟对2017年度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发生的贷款利息进行补贴。
二、申报材料
1. 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投放清单。各经办金融机构将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投放清单(附件1)按纯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附加其他方式担保分类填报,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报至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2. 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贴息汇总表。借款人持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贴息申报单(附件2)和银行出具的利息单据到乡镇经管站登记,乡镇经管站审核无误进行汇总,并将汇总表及利息单据复印件上报至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一式三份。
三、申报时间
2018年11月20日前完成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贴息申报工作。
请各有关单位接通知后,抓紧时间申报,不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的,一律不予补助,市相关部门将对申报情况进行验收并公示。
附件:1.兴化市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投放清单
2.兴化市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贴息申报汇总表
中共兴化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