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下午,市委召开十二届三次全体会议,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泰州市委五届三次全会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回顾总结今年以来工作,研究部署下半年工作,动员全市上下把握重要历史机遇,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建设生态经济示范区,凝心聚力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
市委书记李卫国作了题为《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建设生态经济示范区,凝心聚力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的工作报告。
李卫国在报告中指出,今年以来,我们紧扣“奋力超千亿、全面达小康”目标,坚持新发展理念,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聚力创新提高含金量,聚焦富民提升获得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进中向好,上半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96.78亿元,增长7.2%;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201.85亿元,增长16.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64亿元,占年度预期目标的51.8%。具体表现为七个新:干事创业展现新面貌;重大项目持续新突破;产业转型取得新成效;深化改革释放新动能;富民惠民迈出新步伐;绿色发展开辟新路径;党的建设实现新提升。
李卫国指出,发展决定未来。我们既要坚持任尔东西南北风、咬定发展不放松,更要认清历史方位,把握发展大势,锚定行动坐标,找准前进方向。今年4月26日至27日,省委李强书记来兴调研,提出了“将兴化打造成全省的大公园,建设里下河生态经济示范区”这一时代课题。对兴化而言,建设生态经济示范区,是机遇所至、更是大势所趋,是发展所需、更是优势所在,是人心所向、更是使命所系,我们必须以对兴化发展、人民群众和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强化“燃烧激情、争先进位”的内在自觉,在抢抓新机遇中践行新理念,在探索新路径中树好新标杆,在谋求新突破中迈向新境界,全力以赴做好生态经济大文章,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李卫国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扎实推进“两聚一高”战略部署,认真落实省委李强书记来兴调研讲话精神,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富民增收、普惠共享为宗旨,围绕生态打造产业链,推进生态经济化、经济生态化,全力推进里下河生态经济示范区建设,打造全省的生态公园、人文水乡,走出一条生态环保、富有特色、致富百姓的高水平全面小康发展新路。
李卫国要求重点抓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厚植生态优势,建设全省大公园、人文梦水乡。要打赢“五水共治”攻坚战、打好环境整治组合拳、打造生态命运共同体,致力生态环境涵养;要着力提升城市品质、彰显城镇特色、建设立体交通,致力大美水城建设;要坚持规划为先、生态为根、产业为基、富民为本,致力田园乡村试点;要“多点开花”旅游景区、增强品牌支撑力,“创新融合”旅游产品、扩大品牌知名度,“提档升级”旅游服务、提升品牌含金量,致力旅游品牌塑造。二是深耕生态经济,推进生态经济化、经济生态化。通过更高水平攻坚项目建设,更大作为加快转型升级,更强担当全面深化改革,更实举措发展现代农业,加快构建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结构合理、高效集约的生态产业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绿色动力”,真正把“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三是聚焦生态富民,切实打好主攻仗、提升满意度。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着眼大民生视野,注重收入端、支出端同步考量和物质财富、精神财富同步提升,做好富民“加减乘除法”。做到以创业富民大突破,释放活力潜力;以公共服务大优化,增加隐形财富;以平安法治大提升,筑牢富民根基。四是全面从严治党,拧紧思想总开关、责任螺丝钉。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格执行党章党规党纪,把严的要求贯彻到管党治党全过程、落实到党的建设各方面。
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兴化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决议(草案)》。
市委副书记、市长黄红旗作小结讲话。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黄红旗要求,要把推进里下河生态经济示范区创建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研究制订工作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推进落实的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书,迅速行动,狠抓落实,全力以赴做好“生态经济”这篇大文章。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始终坚持把推动改革措施落地生根作为重中之重,紧扣转型升级主线,细化市委决策部署,真抓实干,全力加快生态富民步伐,努力推进生态经济化、经济生态化。要围绕市委提出的工作要求抓紧抓实,市效能办要定期督查、及时通报落实情况,对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要采取问责措施,传导压力,保证进度,确保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黄红旗同时还围绕优化提升产业层次、加快实施重点工程项目、扎实抓好当前农业农村工作、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五个方面就抓好下半年重点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会上,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分别通报了上争工作、房屋征收、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燃烧激情,争先进位”打擂台情况。部分乡镇(开发区)和部门作表态发言和书面交流。
市委委员、候补委员出席会议。列席会议的有:市纪委委员;不是市委委员、候补委员的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负责同志;市法院院长;不是市委委员、候补委员的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市级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含二级局)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部分工业、农业、服务业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部分基层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