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日前明确,2017年市级财政将投入2250万元,建设15个为农综合服务体,旨在加快构建新型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每个为农综合服务体计划投入资金150万元,按照社会化功能齐全的要求,规划建设面积一般控制在5亩,设计服务能力可满足1万亩左右的种粮面积,主要包括农机库、烘干中心和农机维修间、配件间、农资库、办公用房等配套设施。
为农综合服务体的建设环节由市相关部门和乡镇统一招标,按统一建设标准和设计图纸组织建设,项目建成经工程决算审计后由相关部门和乡镇组织验收,验收合格按实拨付建设资金。固定资产财政投入部分的产权归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所有,由乡镇确定具体租赁经营方式,年租金原则上不低于固定资产投入的5%,租赁收益用于综合服务体的土地租金和滚动发展,也可作为经济薄弱村集体收入的补充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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