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各乡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建设,促进农村产权交易规范健康开展,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市各乡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二、考核内容及标准
(一)综合考核(100分)
1、乡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建设(40分)
按照“六有”(有人员、有场所、有牌子、有台账、有信息服务平台、有档案)标准建设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⑴有人员(5分)。配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专兼职人员2人以上。未配备人员,不得分。
⑵有场所,(服务大厅及招标大厅)(5分)。
⑶有牌子(5分)。在醒目位置悬挂**乡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牌子和安置电子显示屏。未悬挂牌子的,扣2分,未有电子显示屏3分。
⑷有台账(5分)。建立经营性资产、资源台账,且名称、座落、原值、购置时间、数量、出让起止年月日、年出让金额、受让方等内容齐全;有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交易台账,转让方、产权名称、品种、受让方、期限、数量、金额等内容齐全。未建立经营性资产、资源台账的,扣1分;未建立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交易台账的,扣1分;台账内容不健全的,有1项扣1分。扣完为止。
⑸有信息服务平台(10分)。所有交易进入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并进行交易操作。没有采用省信息服务平台的,扣10分;
⑹有档案(10分)。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要在合同签定15个工作日内单独立卷成册,归档保管。档案资料齐全,从农村产权申请交易起,到合同签定、涉及相关资料都要归档。未及时立卷归档的,有1次扣1分。档案资料不完整的,有1处扣0.5分。扣完为止。
2、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交易行为(30分)。
⑴程序规范(10分)。所有交易项目按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操作流程规范交易的,得10分。发现1起违规操作的,扣2分;信息录入错误,上报申请省修改的,有1次扣0.5分;因违规交易引发市级以上信访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此项不得分。
⑵分级管理(5分)。凡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等交易品种单宗标的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土地流转面积达300亩以上应进入市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违规一起扣1分,扣完为止。
(3)手续完备(5分)。产权交易各环节签字真实无误,得5分。有1起漏签的,扣1分;扣完为止;有1起违规签字的,不得分。
(4)资料齐全(5分)。项目附件上传完整及时,交易所涉及的纸质材料及时归档,得5分。项目附件上传不完整及时的,有1起,扣0.5分;档案材料不齐全的,有1起扣0.5分。
(5)合同规范(5分)。合同按时签定,且内容规范。合同签定不及时的,有1次扣0.5分;合同内容不规范的,有1处扣0.2分。扣完为止。
3、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交易成效(30分)。
⑴农村产权交易成交总金额(15分)。统计范围: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市场所有品种;统计时间:自
⑵农村产权交易成交标段数(15分)。统计范围: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市场所有品种;统计时间:自
分。
(二)加分项目
1、在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发表一条信息的加2分,市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发表一条信息的加1分。
2、业绩突出。农村产权交易量、交易额分别在全市前10名的,排列在第一位加2分,第二位、第三位等等,加分依次递减0.2分。
3、经验推广。经验做法在市级会议作经验介绍或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有1次加1分,最高加2分。
(三)违规处理
1、对不上平台交易和故意化整为零交易,违反职责范围,越权开展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的;对伪造农村产权交易的;因产权交易市场错误行为引起上访的等,一票否决,并通报批评。
中共兴化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